以下内容关于《
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一审判决 “李鬼”败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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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原告法定代表人吕良创作了“茶颜悦色”新中式鲜茶品牌相关商标标识、品牌宣传文案、饮品名称、门店装潢等作品,从2013年12月28日在长沙开设第家“茶颜悦色”新中式鲜茶门店,推广中国风“茶颜悦色”茶饮料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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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其独特的饮品制作、装潢设计、饮品命名、宣传文案、特色促销等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的关注和喜爱。
4.经过多年持续大量使用,如今中国风“茶颜悦色”茶饮料成为外地游客来长沙必打卡的招牌美食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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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原告“茶颜悦色”茶饮独特的饮品制作、装潢设计、饮品命名、宣传文案、特色促销,经长期统大量使用和宣传,已在相关消费者群体中有定影响,使相关公众将其装潢整体营业形象和原告经营的“茶颜悦色”茶饮联系起来,属于有定影响的装潢。
6.2017年以来,洛旗公司和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在其公司官网、上使用和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设计,如模仿原告饮品菜单、饮品名称、标识、文化标语、门店装潢设计进行茶饮料广告宣传,并积极对外进行加盟许可招商业务的宣传和推广,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,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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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除此之外,洛旗公司和凯郡昇品公司还实际对外开展了加盟连锁许可经营业务,统使用了和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,同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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